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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本人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7名,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方锋炜、行长郭涛、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国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 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卫辉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方锋炜

注册地址:河南省卫辉市建设路中段路北

办公地址:河南省卫辉市建设路中段路北

邮政编码:453100

    话:0373-4498201

    真:0373-4498201

三、注册资本:6000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3年1月4日

五、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政策许可的其他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2019年12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附注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产:

 

 

 

负债: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6,821,252.85

29,265,037.17

向中央银行借款

注释9

140,000,000.00

130,000,000.00

贵金属

 

 

 

联行存放款项

 

 

 

存放联行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注释10

246,510,010.37

281,844,303.24

存放同业款项

 

83,992,732.87

26,556,273.97

拆入资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吸收存款

注释11

447,849,978.54

307,793,671.78

持有待售资产

 

 

 

应付职工薪酬

注释12

802,329.73

412,654.52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

注释13

3,560,168.84

1,720,172.03

应收利息

 

2,228,294.96

1,735,893.88

应付利息

注释14

8,076,959.14

7,312,605.37

其他应收款

 

1,261,028.84

1,429,793.93

持有待售负债

 

 

 

发放贷款和垫款

 

793,996,560.67

735,525,379.62

其他应付款

注释15

46,850.90

95,761.41

 持有待售资产

 

 

 

预计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应付债券

 

 

 

持有至到期投资

 

 

 

递延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

 

 

 

递延所得税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负债

注释16

65,863.38

49,597.55

固定资产

 

1,579,217.14

1,821,739.90

负债合计

 

846,912,160.90

729,228,765.90

在建工程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本)

注释17

60,000,000.00

60,000,000.00

商誉

 

 

 

其他权益工具

 

 

 

长期待摊费用

 

1,021,140.20

1,458,402.52

  其中:优先股

 

 

 

抵债资产

 

 

 

永续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09,859.65

3,309,185.08

资本公积

 

 

 

其他资产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注释18

1,787,294.02

1,490,831.4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注释19

16,810,632.26

10,382,108.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8,597,926.28

71,872,940.17

资产总计

 

925,510,087.18

801,101,706.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925,510,087.18

801,101,706.07

(二)2019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注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46,831,428.49

31,732,562.19

(一)利息净收入

注释20

47,726,918.33

29,503,265.91

利息收入

 

76,698,844.57

50,803,804.19

利息支出

 

28,971,926.24

21,300,538.28

(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注释21

-909,708.28

-165,015.9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1,474.41

38,958.4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51,182.69

203,974.37

(三)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四)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其他业务收入

注释23

1,718.44

1,087.25

(七)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八)其他收益

注释22

12,500.00

2,393,225.00

二、营业支出

 

37,963,261.84

27,772,764.67

(一)税金及附加

注释24

135,631.14

73,385.53

(二)业务及管理费

注释25

17,958,422.50

15,951,952.11

(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以“-”号填列)

注释26

19,869,208.20

11,747,427.03

(四)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68,166.65

3,959,797.52

加:营业外收入

注释27

68,937.31

151.98

减:营业外支出

注释28

95376.1

163768.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841727.86

3796181.44

减:所得税费用

注释29

2116741.75

831555.2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24986.11

2964626.2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24986.11

2964626.2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三)2019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目

附注
注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04,722,013.89

133,472,613.90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0,000,000.00

85,000,00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7,142,461.19

50,612,136.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994.32

12,369,085.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1,684,480.76

281,453,835.1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77,941,118.77

231,191,132.87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5,056,302.32

9,053,850.6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9,158,755.16

17,051,584.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251,869.23

9,319,537.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07,593.94

854,759.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18,205.08

5,386,149.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133,844.50

272,857,014.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550,636.26

8,596,820.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14264

1375572.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4264

137557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4264

-137557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注释30

59936372.26

7221248.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022688.19

23801440.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959060.45

31022688.19

二、会计报表附注

本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所制订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

第四节 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占比

1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

2340

39%

2

新乡市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80

8%

3

春江集团有限公司

470

7.83%

4

浙江雷索斯煤炭有限公司

420

7%

5

施永雷

600

10%

6

赵林倩

400

6.67%

7

王玉春

300

5%

8

王秀菊

300

5%

9

余路远

300

5%

10

陈瑞东

120

2%

11

王健莺

100

1.67%

12

车建强

60

1%

13

时庆华

40

0.67%

14

张存勤

40

0.67%

15

张旭东

30

0.5%

  

6000

100%

第五节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19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19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第六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行召开了卫辉富民村镇银行第八次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议案、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审议并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并选举了董事长和监事长,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的授权书及内审及合规评估委托书的议案,听取了年度董、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报告。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律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由河南恒辉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2019年度,审议并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其中董事刘华变更为刘哲。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方锋炜。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共审议通过年度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履职报告、消保工作年度报告、反洗钱工作年度报告等议案,审议通过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行长和风险总监,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书、年度机构网点发展规划、内审及合规评估委托书等议案,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股东雷索斯股权质押、股东春江集团有限公司向张旭东股权转让、不良资产核销报告等议案,以及阶段性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报告、风险报告等议案,全年共形成28项决议。

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及“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4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本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在2019年度各自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李青松。

  1.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程序和内容都符合章程规定。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学历

1

方锋炜

董事长

330321197411140013

本科

2

王宗宁

副董事长

41078119710406002X

大专

3

王希廷

董事

410702196506060073

本科

4

施永雷

董事

320626197401145212

硕士研究生

5

刘  哲

董事

41071119880608155x

大专

6

王玉春

董事

410105197604067114

大专

7

余路远

董事

330302198604180412

硕士研究生

8

李青松

监事长

410726196911230014

本科

9

赵林倩

监事

410727199303190928

大专

10

查鸿雁

职工监事

410781198604260444

大专

(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2019年度,各位董事、监事能够以本行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行及全体股东勤勉尽职,忠实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未发现董事、监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七位董事、三位监事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4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行长1名,风险总监1名。

(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综合管理部、财会科技部、风险管理部、市场拓展部等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李源屯支行、上乐村支行和唐庄支行等4家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39万元,发起行对本行的资金支持2.01亿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七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 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客户共计3667户,余额8.2亿元,其中公司类贷款1户,金额160万元,个人贷款3666户,金额8.19亿元。按贷款发放金额的大小区间划分,100-300万元贷款136户,金额2.07亿元,金额占比25.2%;50-100万元贷款348户,金额2.48亿元,金额占比30.2%;30-50万元237户,金额1.05亿元 ,金额占比12.8%;10-30万元贷款635户,金额1.23亿元,金额占比15%;10万元以下2311户,金额1.37亿元,金额占比16.7%。

第八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我行的一项核心工作,是我行全面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检查和评价。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旨在提高卫辉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促进金融服务行为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卫辉广大金融消费者营造公平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二、上年度投诉处理

2019年度内,我行无有效投诉处理。

第九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2019年度内,我行未有股份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2019年度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行股东春江集团有限公司向张旭东转让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我行股东由14位变为15位,其中春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由500万股变更为470万股,占比由8.33%变更为7.83%,自然人张旭东持有卫辉富民村镇银行30万股权,占比为0.5%。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19年4月10日,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东赵林倩向我行提出申请,对其持有的400万股股权质押贷款申请展期1年,该笔贷款于2017年4月到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质押贷款,用于购买人造丝,2018年5月办理续贷1年,现申请贷款展期1年。在股权质押贷款期间,对股东赵林倩在本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2019年8月12日,股东浙江雷索斯煤炭有限公司向我行提出申请,对其持有的420万股股权进行质押贷款,以其所持股权的49%,即206万股,为浙江吉高德色素科技有限公司到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银行融资业务作为质押担保,申请质押期限3年。在股权质押贷款期间,对浙江雷索斯煤炭有限公司在本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2019年度内,我行未有股东名称变更。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卫辉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筹建1家金融综合服务点。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四、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六、本行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卫辉富民村镇银行网站上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络。网址:http://www.whfmbank.com/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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